需要交罚金,然后将车从道路运输管理所取出来。
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lO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处罚,既规定了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又规定了按绝对数额进行罚款两种处罚方式。具体理解如下:
3.第一层次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其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l0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最少罚4万)
4.第二层次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两个层次的行政处罚是分开执行的,按第一层次执行了行政处罚的,就不能再按第二层次执行;按第二层次执行了行政处罚的,就不能再按第一层次执行,两个层次只能按实际情况适用一种。
向本地县区级法制办申请行政执法监督。
向你们本地县区级法制办申请行政执法监督,也可以向县区级纪委举报运管民非法扣车。运管处的做法有违法行为,扣车必须出具扣押通知,什么也不说就把车开走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扣车后他们调查事实后应马上作出处罚决定的,如果只扣车不作处罚决定,这也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如果现在已作出处罚决定,可以拿着处罚决定,到指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处罚决定中有交待救济权),这个是免费申请的,如果没有指定机关,你可以拿着决定书到你们县区法制办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