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刑法》有基本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多次贪污未处理的,按照贪污累计数额处罚。
犯犯罪第一段中提到的,在启动公诉之前,如实坦白他的罪行,真诚地忏悔,主动退位犯罪的收益,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果一个人承诺在第一段提到的犯罪判处死刑与暂停执行第三段中指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同时预备期满缓期二年执行,死刑应当减刑没有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贪污罪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