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提前写辞职报告了日子到了不让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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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13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提前30天递交辞呈,这样如果到期公司不同意,你可以自动离职。只要证明有劳动关系,有加班行为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需要提醒的是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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