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 (2019年版)(附条文说明)

如题所述

行业标准:《托儿所与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2019年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批准并公布,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部分条文在2019年10月1日强制执行。其内容可在住建部官网和《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查阅,原JGJ 39-87的部分内容已废止。

核心设计原则围绕功能、安全和环保,确保托儿所与幼儿园的建筑环境既实用又安全。其中,术语定义明确,例如区分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不同类别,生活用房、生活单元、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喂奶室、晨检室等特定区域都有详细规定。

建筑基地选址和总平面设计重视日照、交通、场地安全与环境条件,确保独立室外活动空间的设置。托幼建筑要求独立疏散通道和场地,城市密集区可能有特殊面积规定,地面防滑且无障碍,配备游戏设施和洗手设施。

建筑设计部分,强调建筑结构的独立性、层数限制(幼儿园限三层,托儿所首层或二层),并充分考虑幼儿生理心理需求,如窗户设计、门的安全性、防护栏杆高度、墙面圆角处理和楼梯设计。此外,还特别关注防止幼儿攀爬和滑倒的措施,以及户外活动区的交通安全。

4.1.1-4.1.13条详细规定了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的布局与设施,如乳儿班、托小班和托大班的区分,以及卫生设施如卫生间、厨房等的幼儿友好设计。

安全是重点,如走廊防滑、楼梯坡度限制、入口设施高度、净高要求、生活用房功能分区等。户外活动场地不仅要有充足空间,还要符合安全标准,如绿化区域、杂物隔离和出入口设计。

在取暖通风方面,强调集中供暖与绿色能源,地面辐射温度控制,夏季空调设置,以及通风设施的配备。电气设计方面,注重幼儿房的节能照明、插座位置、电气安全防护和通信设施的设置。

监控系统覆盖园区大门、出入口、重要区域,以保障安全。标准中明确区分了必须、应、宜和可执行的要求,并引用了多个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等。

修订内容中,关注儿童环境的全面性,比如居住区的托幼设施规划、地震安全地带的规定、室外活动场地的阳光照射和绿地要求,以及与居住、养老、教育等建筑的合建规则。

总的来说,JGJ 39-2016(2019年版)的建筑设计规范,旨在为托儿所和幼儿园提供一个既实用又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充分体现了对婴幼儿健康和福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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