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我该不该去举报

进公司半年了,没给签劳动合同,也没上社保,而且每月在工资中押100元。我现在想辞职了,虽然可以马上给辞职报告,马上走。但我不想把关系弄僵,希望先协调解决,把这押的100元给了,我就算了,可就怕公司不同意。
现在我为难的是不知道辞职报告该怎么写?是写“由于没给签劳动合同,也没上社保,而且每月在工资中押100元,而辞职”还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辞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有影响。没有劳动合同,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11
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10-24
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即可离开。
附格式:
敬的领导、经理:
您们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差不多一年了,在这很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和照顾,尤其是经理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又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在踏进社会后第一次有了归属的感觉。经理您一直对我的栽培与信任,我在这只能说,我令您失望了!离开公司的这刻,我衷心向您说声谢谢!
人生数十年,弹指一挥间,我已去其四分一?三分一?或者更少也说不定。一枯一荣,皆有定数。一年来可能还绑不住我年轻火热的心吧?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我想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不论以后的成功与否,我头始终一直往前看的。
离开公司,离开曾经一起共事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关心,舍不得经理的和善和信任,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也祝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以上所述,因个人原因,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03-27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你的做法是对的。
辞职前尽力收集公司扣你钱的证据,最好是物证;工作证、考勤表保留原件或者复印件,以便证明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辞职原因写前面的。后者于你不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