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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条例确实有规定: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有源于香港本地的收入才列为纳税所得,而源于香港之外的收入不算入纳税所得。
但是,此项规定建立在您的香港公司必须有正规做账审计,将审计报告交税局提出豁免海外利得的申请,并且申请通过的基础上。但是这一申请流程较为繁琐,期间花费的金钱与精力比正规做账缴税还要高很多。
(备注:香港公司的缴税金额可以自行决定,因此绝大多数香港公司都是做的微盈利,每年仅缴纳几万或几千甚至几百港币的税金。也有香港公司要求会计师做亏损,最多可以连续四五年不用缴税。而想要得到这种合理避税的结果,只需要您能提供相应的形式发票给到香港审计师进行审计确认即可。)
税务局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您需要撰写回复信件及将相关资料交税务局,等待税务局下审批结果。
税务局会有8-24个月的审核期,如果通过,税务局会下发信件或邮件告知本次豁免申请通过。那么在以后的年度,即可有利润也无需缴纳利得税税款,但需注意,在申请成功后的经营也要符合申请条件。
一般在税务局发出离岸豁免通知书后二到三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最终决定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香港公司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几种情况才可以申请海外利得豁免:
1、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2、离岸豁免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操作;
3、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
4、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5、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记录等。
综上所述,大部分香港公司在了解清楚相关税务政策之后,都会选择找一家专业可靠的代理秘书公司,正规做账报税,同时享有合理避税的待遇。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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