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贫困政策,但可以享受其他扶持政策。
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支持政策的延续性,建立脱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机制,对已脱贫对象给予适当支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比如,将完善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机制,着力解决脱贫户因病、因学返贫和持续增收等问题,提高社会救助、医疗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对已脱贫人口的支持会持续到2020年,确保贫困群众都达到2020年当年的退出标准。
政策的延续不仅是针对贫困群众,对退出的贫困村、摘帽的贫困县也会继续扶持。省委1号文件提出,将增强退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动产业培育和集体经济发展。摘帽的贫困县方面,将进一步强化财政、国土、税收等政策的支持。
扩展资料:
对于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1、教育扶贫
具有正式学籍并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学生须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资助标准每年1000-3000元。
2、社保兜底
就是免费享受新农合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待遇。
3、涉残救助
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会同县残联,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并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生活救助资金。
4、就业扶贫
落实就业技能培训及补贴,由各乡镇政府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整版阐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