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将北卧室改成厕所 违法哪条物业管理法律

咨询个法律问题,楼上业主私自将北卧室改成厕所,出现几次漏水,影响楼下业主休息,投诉管理处,管理处也只是发出整改通知,业主置之不理管理处也不管了,请问私自改建的业主违法哪条物业管理法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另外物业管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业主将北卧室改成厕所,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私搭乱建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主要是在房屋建设的标准外(也就是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或者在公共场所和用地另外修建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2、不经过申请就私自接电线、水管等等称之为私搭。结合起来就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改动原有的建筑等使用方式、为达到自己利益的就叫私搭乱建。在居住密集区,未经规划部门受理审结许可或经消防部门鉴定评审,私自在房屋周围的标准外,利用公共消防通道或逃生通道(也就是房屋产权证上面所规定的面积)建有公共隐患的建筑或临时建筑。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健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实际生活中,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行属于见怪不怪。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方便这些私搭乱建的业主,但是极易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也会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的管理。物业公司应当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明确的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系物业服务关系,物业公司“制止”,更多地应理解为义务,而非权力,而且制止的手段应当理解为劝说、劝阻,并无强制拆除的权力。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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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五条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物业管理的责任:1 首先是报装审批,楼上业主装修之前有没有提供相关图纸给物业公司审批及办理相关装修手续
2 楼上施工时有无及时发现违规装修并制止
3 最关键的就是楼上装修完以后物业公司有没有验收。如果验收合格的话,物业公司很明显是违法了。追问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有哪一条规定他不违法或者违法,急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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