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捡到一个购物卡里面有钱,如果把钱发掉是否犯罪

如题所述

在商场捡到购物卡把里面钱花掉不属于犯罪,属于违法行为。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业。不返还,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中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有失主找到的话,一定要归还。购物卡属于个人财产,捡到后,应当归还失主。如果失主没有找到,可以将失物交到警察局进行保管。私自用掉,属于侵占遗失物的违法行为,应当赔偿失主的损失。数额较大,经失主催要拒不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非法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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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1、不属于犯罪,因为这个购物卡是遗忘物,不在失主的控制之下。
2、在民法上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有失主找到你的话,一定要归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第131条的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05
数额不大不属于犯罪,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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