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到外地做工程如何缴税

公司如果承接了外地的工程,各项税金是如何缴纳呀,收入成本还是在本地的报表中一起核算吗?
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承接外地维修工程,想问的是税金是在本地缴纳还是在外地缴纳,因为是在外地做的工程。

工程施工的收入要交: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施工的营业税是包括材料以及设备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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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8
  《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据此对于未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采用由机构所在地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经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工程款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若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则要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含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所以,施工企业在建筑劳务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并不是一个税务机关临时管理对象。工程发生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有效证明,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税务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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