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都已经离婚了,户口还不迁走算什么回事呀,到公安局去问看看吧,不行就强制吧,如果她一直不迁,多少也会妨碍你再婚的。

    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

    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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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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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夫妻离婚后,女方不迁移户籍,男方可以作为户主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义的户口本。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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