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四个人用凶器啤酒瓶砸成3处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事情原因是在八月八号晚我给我朋友打电话问点他让我过去 到地方我还没来的急跟他说话 他们在烧烤摊吃饭 有7、8个人 其中一个我认识 但不怎么熟 就打了个招呼 我问他前几天给你打电话怎么没接? 他说我嫌你丑我打你个嘴巴信么?然后我说不信 他过来就打了我 然后说我打你了服么?之后我就跑一边报警了 然后我给我哥打了个电话说我被人无故打了 然后他们听到了就骂我然后就冲过来拿着酒瓶砸伤了我 他们这种行为构成了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