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动迁协议写了安置11人,我属于安置对象。现在产权人提供一份与拆迁公司负责人的谈话,说我们房屋拆迁补偿只是数砖头,不是数人头。现在不知道法院会以拆迁协议为准还是口头录音为准
我个人见解不知是否对,两个都重要,协议正规些,你是安置人不是产权人,有问题产权人去解决,数砖头是产权人的面积,人头是居住人,你获得是50米的居住权,不够住的话让产权人再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多余的部分多花钱,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