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公民,30岁,因为名字谐音带有侮辱性,去派出所更名,警察说不能更改,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普通公民,30岁,因为名字谐音带有侮辱性,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去派出所更名,警察说不能更改,我该怎么办?

到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向派出所写出出面申请。

改名需要正当理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扩展资料:

改名后面临这些麻烦

1、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2、如果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因为改名后会涉及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小伙改名申请遭拒绝 民警称会给以后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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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8
去派出所更名,警察说不能更改,那就增加一个曾用名。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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