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社保不满两年的问题

我是2004年到上海就业,从2006年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然后2009年到2011年3月期间缴纳的社保,2010年3月离职后一直没工作,2014年5月又开始交社保到现在。
请问中间部分补交可以满足购房条件不?

补交的是不可以的——

仔细看第三条:

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具备的3个条件
1.购房者必须已婚
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
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一次性补交的不予承认)

你之前交的,都是3年以前的,是不能累计进去的,而且补交的不承认,所以你要等到这次交满2年才可以买,也就是2016年5月。追问

那就是没有办法规避政策了?

追答

目前看来是没办法的。
如果这两年楼市限购政策松绑(很多地方因为不景气已经放开了),你可以早点买到房

追问

好的,谢谢

追答

不客气,请采纳(评价),谢谢!

追问

如果企业名义购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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