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性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5-12-14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 立法权。立法会根据基本法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可制订、废除和修改法律。�

(2) 监督权。立法会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就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

(3) 弹劾权。行政长官如有严重违法和渎职行为,立法会可以进行弹劾。�

(4) 其他职权。包括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5-12-16
相当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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