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暑假在肯德基做兼职,做了几天就不想干了,然后跟经理提出,他说不行,然后我又咬牙坚持了几天,

我是学生暑假在肯德基做兼职,做了几天就不想干了,然后跟经理提出,他说不行,然后我又咬牙坚持了几天,前天跟一顾客发生矛盾,我实在气不过就换衣服走人了,他们打电话给我我也没接,不会回去了。然后我同学告诉我他们居然在餐厅贴通告批评我,还说什么把我拉黑了,我想知道这有没有触犯法律,还有我的工资会发么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规定,你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无权通过不法手段进行约束,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甚至可以到法院起诉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没有什么需要过分担心的。另外,注意看下合同中,是否另有约定。但不管什么约定,都得遵守劳动合同法。
参考: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LFUKWsOjUUt3pHzpJG1gf4Sqkc1ksA1pzjiI1CXKIeSLL8pGn-laVUscv5snusHcKm7nLc4uMSFjpEnFqgY6S_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2706483.html?qbl=relate_question_1&word=%BF%CF%B5%C2%BB%F9%BC%E6%D6%B0%BA%CF%CD%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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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4
你居然还想领工资,没罚款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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