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16
你好 首先帮你整理清楚这里面存在的几个法律关系
第一:是发包人与项目部所属的这家施工公司之间存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第二:项目部所属的这家施工公司与你姐夫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关系
第三:你父亲与你姐夫之间的雇佣关系
整理清楚这三个关系,问题就清楚多了。
首先,你要看你姐夫是否具备建设施工资质,有没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面有没有打桩工程的经营内容。如果没有,这家公司是不能够将工程承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的,因此,你父亲和你姐夫受伤,根据法律规定,项目部所属的这家施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注:纠正你一个错误,不是项目部赔偿,他只是这家公司的一个部门,不具有赔偿的主体资格,应该是项目部所属的这家施工公司作为赔偿主体)
其次,就是你父亲和你姐夫之间的劳务关系。根据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这样的情况下要看你父亲和你姐夫在倾倒硝药的操作过程中,彼此的过错,比如完全是因为你姐夫的过错造成危害发生的,那么你父亲的医药费应该由你姐夫和项目部的那家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负担你父亲的各项损失。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如果你父亲也有一定过错,那么就是你父亲、你姐夫、还有施工公司三方共同承担损失责任。至于各自的承担比例要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另一方面,如果你姐夫是正规的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包的这项工程,那么基本上你们就很难让这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了。除非这家公司在建设工程中还存在什么其他违规情况下,你们有可能把它拖进来一起赔偿。
总而言之,有一件事你必须分清楚,这个案件中,你父亲和姐夫虽然在感情上属于同一方,但是在法律关系上,你父亲和姐夫是相对立的两方。也就是说,如果施工公司依法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话(比如你姐夫有相应正规的施工资质等等),你父亲的损失是要由你姐夫来赔偿的,只不过赔偿的多少,比例等等按照他们俩各自的过错分担。
还有,不要听那种让你做工伤鉴定,让你找劳动部门仲裁等等的建议。因为听你的描述,你父亲和你姐夫之间应该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你姐夫也没给你父亲上过工伤保险等等,劳动局不会受理这种鉴定仲裁的。你们可以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个伤残等级鉴定,日后如果打官司起诉的话会用得到,起诉的原告是你父亲,被告是那家施工公司和你姐夫。
希望能帮到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6
你好,建筑工地的工伤事故可以找承包方复杂,也就是你姐夫 和你父亲的伤残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去工伤鉴定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拿着劳动关系的证明去劳动仲裁委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11-16
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等级申请赔偿。
第4个回答 2010-11-16
你姐夫承包了的工程,重点还是你姐夫主要责任吧。项目部是监管责任。。哈哈,等法律高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