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一个月有4天假期,不固定,可以自由选择休哪天,每个月按30天来算工资。如果碰到大月,某人正常休了4天,请了2天,那只能算30-2=28天工资;但是公司有规定,出勤日不到24天就不能有4天假期,象某人休了4天,又请了6天,大月的话实际出勤日是31-4-6=21天,那就只能有3天假期,按道理应该是算21天+3天假=24天工资,可是因为是30天为基数的,所以实际计算工资是按30-6-1=23天。。这样就有很多员工觉得自己的工资算少了。。我个人也觉得不妥当。能不能大月按31天,小月按30,2月按28这样来算呢,那样会不会准确点?
没得到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