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0天都没出鉴定结果我该怎么办,尸检报告,血检报告车检报告都未申诉,说好五日

出鉴定结果,可是现在又要找专家测车速还不知道等几天才有结果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求求解答谢谢!

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
需要检验、鉴定的: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申请检验、鉴定,20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60日)。当事人不服检验、鉴定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服从检验、鉴定结论的,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是逃逸的:分为未查获(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和查获(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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