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的指示,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研究制定,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5、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全区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包括新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协调党组织考核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会企事业。
9、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10、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区总工会的单位职能:
1、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2、代表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参考资料:
区总工会工作职责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五)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产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七)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四季帮扶”、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职工文化等服务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牵头做好全国、市、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十)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工会经费收支进行审查。
(十一)协助区人力社保局做好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一)综合部
负责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资料,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后勤接待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政工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机关各部及下属单位工作的督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
(二)基层工作部
负责制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新阶层(包括青年职工、农民工)的入会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党工共建有关工作。
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广泛开展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组织开展网上工会工作,负责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组织开展全区性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三)服务发展部
负责推动实施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承担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机关党组织按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参考资料:重庆市政府网-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