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 只有户口本在外地可以办身份证吗

如题所述

   可以办理,但有条件。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及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及没有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最终在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17
  只有满足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的公民,在异地丢失身份证才可以凭户口簿补办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参考资料: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1112/c188502-27809223.html
第2个回答  2016-07-15
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
  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居住证申办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公开居民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相关政策
  民警办理户口实行终身责任制
  做好无户口人员信息核查补录工作
  市民如果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以去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只需20元,这是近日咸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新出台的7条便民利民措施之一。
  无房人员可在租住地申请落户
  近日,咸阳市公安局户政窗口在原有1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新推出7条便民利民措施: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为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但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人员解决落户地址问题;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的,可在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实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发布挂失、招领提示公告;居住证申办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实施“阳光警务”,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和户籍部门窗口单位公开居民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及收费项目、标准,接受群众网上咨询;民警办理户口实行终身责任制,承办民警无论岗位、职务如何变动都要对所办理的户口事项终身负责;做好无户口人员信息核查补录工作等。
  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高军介绍,此次出台的7条便民利民措施,其实是对原有的1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改进,旨在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主要是为了解决无房人员身份证的住址问题,长期在咸阳工作和生活的无房人员,可以在其租住的社区或小区所在派出所申请落户,派出所再在社区或小区登记集体户。
  身份证丢失不用再回户籍地补办
  高军说,之所以出台“对身份证照片不满意的,可在派出所重新申请换领。”这样一条措施,主要是考虑到过去不少人的身份证照片照得过于死板,不仅本人不满意,出去办事也不易于辨认。如果市民对自己的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以带上原来的身份证到派出所申请换领,工本费20元,最多一个月可以领到新证。
  “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指市民如果丢失了身份证,可以在省内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不用再回户籍所在地补办。
  而从明年7月1日起,这项便民措施的范围将扩大到全国,丢失身份证的人可以在国内就近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公安秦都分局渭阳西路派出所,是陕西省“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的试点派出所,早在去年就开始实施这项便民措施。渭阳西路派出所所长冯志江说,现在每天到他们所补办身份证的外地人特别多,民警的工作量也增加了不少,但是能让群众少跑点路也是值得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7-17
1、身份证丢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若现还属于未开放地区,依然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2、对于以下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3、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4、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参考资料: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jrgz/20151112a/index.htm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