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可以上父亲户口。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孩子未在医院出生的或无法证明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根据文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人员,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局面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所以建议拿上亲子鉴定证明,去所在地县卫生计生局申领。
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一般需要的材料有:
(一)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
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
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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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婚生子女上户前需要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
2.然后孩子的母亲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社会抚养费缴费证明,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3.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上户口。
4.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1、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样的上户口的权利,需要有出生证明、部门地区需要缴纳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以当地情况为准;
2、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3、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4、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