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应计算在合同期内

我是06届毕业生,现在一家企业工作,试用期六个月已过,正在谈合同,合同样本已经看到了,上面的合同期是从07年1月1日开始的,可是我从06年7月就开始在该企业工作,试用,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试用期是否应算在合同期内,合同上的开始日期是否应从06年7月算起?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证明我可以要求合同上的开始日期应当把试用期算在内??烦请解答,谢谢!

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可以确定试用期是囊括在劳动合同的期约内的,而且试用期的长度有相关的条约规定,不是劳动单位可私自约定期限的。
法律分析
出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就是包括在了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只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则此时试用期期限就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当然,要是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话,其实对于新入职的劳动者,也是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求职者和公司互相观察是否合适的一个时间段,公司方考察这个求职者是否符合自己公司的岗位,个人能力如何,性格怎么样。而求职者也通过这段时间去观察和适应公司,双方通过试用期去了解彼此。在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还不是正式状态,但经过考察双方都满意,员工就可以转正,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满,也可以快速解除合同,重新再选择更合适的岗位或员工。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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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期内。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不能在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http://www.lawyee.net/Act/Act_Display.asp?RID=110939

18.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2-01
你的试用期太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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