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四年再签劳动合同只签一年合法妈

签了两次两年,第三次应该签长期,如果不同意签一年,可以要求赔偿吗

  工作满四年再签劳动合同只签一年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04
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如果你同意签订一年是没有问题的追问

如果不同意可以要求赔偿吗

追答

如果你前四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他拒签,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

前四年是两年一签的

第2个回答  2015-03-04
1、连续两次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续订时只要你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的。单位在第三次就必须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你理解的“长期”。
2、同时,如果你只要求签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的,就须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复供参考,希望能帮上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3-04
需要签订合同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