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怎么办?

我爸爸经常无缘无故说看见我就想打死我,而且有时候在骂我弟就突然来骂我,扯我头发拽我衣服,家里还有他准备好的随时用来打我的方棍,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建议您将具体情况告知您的母亲或是学校、居委、村委等有关机构寻求帮助。
首先,我国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经常性的殴打、谩骂、精神侵害等。
其次,我国有明确对此有管辖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居委村委、民政部门等。
最后您如果尚未成年的话,您可以寻求有关机构、组织、个人寻求他们的介入帮助,如果情势比较危机可以请他们为你申请人身保护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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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1
1、被家暴处理的方法,具体如下: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第2个回答  2023-07-12
在受伤后进行及时拍照,在拍照受伤部位同时将脸部拍进去,证明自己受伤;收集相关的诊疗证据医疗本整段收集相关的诊疗证据,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历等;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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