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身体有疾病可以申请不拘留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保障着公民利益的同时,也会对违法犯罪的人给予处罚。一是患有精神病或者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是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是生活不能自理,四是因病需要出拘留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可以不用拘留。生病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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