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什么新变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如题所述

春节已经过去,我们也是重新进入了工作的状态。在年后,我们的工作还是还很繁忙的。在春节七天假期以后,我们也是需要适应一下工作的状态。毕竟,我们悠闲久了想要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也是一件不易的事。

其他部门的工作我们不知道什么状态,但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很多事情需要在年后的几个月内完成。什么年报,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等,这些工作真的会把财务部门给忙坏。不仅如此,在个税进行改革以后,就是普通的个人,也是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2020年作为第二次,个税汇算清缴的的年度,也是出现了一些新化。对于这些变化不管是财务人员还是普通个人,都是需要注意的。

一、办理确认方式增加了电子等方式

由于我们自己可以通过手机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所以如果想让单位为你代为办理的,也是需要进行相关授权的。

在2019年度,如果职工想让单位为自己代办的,是需要进行书面证明的。其实在电子化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事,没有必要才进行书面确认了。所以在对2020年进行个税汇缴清算时,增加了电子的确认方式。

当然,对于对于电子方面的确认,如果企业还没有全面实现电子化办公,财务人员也是需要保存先关的证明材料的。毕竟,这样有利于后期责任的确认。

二、未授权不得代办

现在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很多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一些人其实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还有其他兼职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人可能会选择自己进行个税汇缴清算,而不是让企业代办。

在这样的下,财务人员一定要在获得授权之后,才给职工代办个人汇缴清算,而不能太主动。在这件事上,你很可能会出力不讨好。

三、新增申报地点“主要收入来源地”

我们去年进行个人汇缴清算时,在办理地点选择方面,只有两个。一个是你的工作所在地,另外也可以选择在你的户籍所在地。

而今年最新的变化就是,除了上面两种情况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在“主要收入来源地”进行汇缴清算。毕竟,你的主要收入所在地,可以涉及你的收入最多。例如,你的收入主要来自北京,而你的户籍在山东,居住在河北。这样在这三个地方当中,你选择在其中一个地方进行申报就可以了。

总之,经过2019年的汇缴清算之后,个税汇缴清算方面优化了很多流程。也是大家可以更加简便的完成,2020年的个税汇缴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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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个税新变化:单位代为办理、代为办理需要纳税人同意、主要收入来源地、新增“首违不罚”、预填服务范围增加、网页端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填写错误改正后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03-02
1、单位代为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2、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3、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代办 4、新增申报地点“主要收入来源地” 5、新增“首违不罚” 6、与办理2019年度汇算相关联 7、预填服务范围增加:2019年度为两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保险经纪人、证券经纪人),2020年度扩大到工资薪金、所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部四项综合所得。 8、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可以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9、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 10、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 11、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闭了“删除”功能 12、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
第3个回答  2021-03-01
变化:单位代为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新增申报地点“主要收入来源地” 。新增“首违不罚” 。与办理2019年度汇算相关联 。预填服务范围增加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可以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 。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 。
注意: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代办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闭了“删除”功能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 。
第4个回答  2021-03-03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最新变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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