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明治时代的日本首次将20岁定义为成年年龄。日媒指出,这是日本时隔146年后首次调整民法中的成年人年龄。由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大多数国家采用“18岁成年人”的形式,日本也决定向国际标准调整。具体来说,18岁以上的日本成年人可以不经父母同意签署手机、信用卡等合同,还可以申请有效期为10年的护照。女性的结婚年龄从16岁调整为18岁,与男性相同。
降低成年年龄标准意在鼓励年轻人尽早步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然而,一些专家担心,许多18岁和19岁的孩子缺乏社会经验,在没有监护人保护的情况下容易被欺骗。根据日本现行法律,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有权撤销未经监护人同意而签订的合同。新规生效后,18岁、19岁的人将失去相关法律保护。
1948年,日本颁布实施《国民假日法》,规定年满20岁的人要举行成人礼,根据日本传统,元服的仪式在小正月举行。此外,由于日本橄榄球锦标赛也恰好在1月15日开幕,举行“社会人”和“大学生”之间的比赛也成为庆祝成人节的传统之一。但由于交通等原因,很多成年人很难在只有一天假期的情况下参加在家乡举行的成人礼。于是在2000年,日本政府开始实施“快乐星期一制”,并将“成人节”改为每年1月的第二个周一。随着三连休制度的实施,“成人节”这个节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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