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当中不小心弄坏公司的东西需要个人完全承担吗?你好

如题所述

是否需要个人完全承担取决于实际情况。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浦东区人民政府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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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8
在工作当中不小心弄坏公司的东西,如果不是太贵重的东西,公司不会追究的,毕竟在工作当中不是故意的,适当的赔偿一点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1-06-27
通常是不会让个人完全承担的,因为毕竟你不是故意的,只要不存在违章情况,通常也只是象征性的处罚一下
第3个回答  2021-06-27
因个人原因损坏单位财物单位是有权向个人索赔的。
但实际情况,只要不是特别贵重的财物一般单位都不会追究。
会追究有可能是一老板太小气;二东西很贵,会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三员工故意而为或老板借机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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