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地人原则上是必须会户籍地办理护照的,目前全国有43个城市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在当地办理护照,这就要看居住的城市是否在这43个城市内了
目前实施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政策只有43个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合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只有生活在以上的43个城市才可以不回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的申请条件如下:
1、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前往居住城市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2、提供在居住城市居住1年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
3、在居住城市缴纳1年社保证明
满足以上3点条件才可以在上面43个城市申请异地办理护照申请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建国前,中国共产党政权就于解放区发放过护照,如:陕甘宁边区政府发放的护照,为16开普通黄色厚纸,正面为照文,背后为“护照使用条例”条文。其护照签署人为边区保安处处长,担保人则为边区政府交际处处长。该护照图章上为中华民国青天白日国徽,下则为“五角星”。另外,图章上的核发单位则是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与八路军总留守处。除此,落款处尚有等同“签证”注记。
目前可查证最早贴照片的中国护照,为1919年9月所发放,为中华民国北洋政府驻沪办事处所发放。1922年4月,经过长时间研究查核后,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组织“全权代表办事处”,声明为中国唯一外事统筹机构,并同时订定具有照片的正式中国护照发放规格与章程,并由该办事处首度发放包含顾维钧、冯玉祥(总理)等官员的多本正式护照,同时且与各国谈判中国护照的发放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