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渗水,已过保修期,物业是否有义务维修

如题所述

业主自己负责。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不属于商品房保修范围内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开发商无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找人帮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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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2
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五年期限从房屋验收合格交付时起算。例如,A家房屋于2007年1月1日交付,那么该房屋的维修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保修期限内,开发商要履行保修义务,超过五年期限,开发商不再有该义务,到时只有动用维修基金。按照南京目前实施的物业维修基金办法,按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电梯房屋120元/平方米,非电梯房屋75元/平方米。一个100平米的非电梯房,办房产证时,维修基金是7500元,显然这点钱在房子未来若干年的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该是不够用的。维修基金是用于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且并不是任何维修都能使用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工程”才可使用维修基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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