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动三轮车管理新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最新规定,北京市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有了新的规定。以下是新交规对电动三轮车的规定:

1.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3.电动车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

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

如果电动三轮车超标,将会按照电摩处理,需要上牌及驾照,流程与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但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是北京市电动三轮车管理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还需遵守以下规定:悬挂号牌、临时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必须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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