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成立的目标:
1、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并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
2、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
3、建立一个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
4、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5、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6、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
7、建设一个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受益;
8、在一个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发展与域外伙伴的关系与合作,维护东盟的主导力量、中心地位和积极作用。
扩展资料
东盟成立的意义:
1、东盟共同体的建成,使东盟踏上了一个迈向未来的新起点。东南亚将形成一个人口超6亿、经济总量超2万亿美元的单一市场,该地区经济增长有望提速。
2、东盟多国此前集中精力通过双边协定或自贸协定来发展同中日韩、欧盟、美国等方面的贸易伙伴关系,而东盟成员间的贸易潜力却被忽视。东盟共同体的建成,为东盟国家提升内部的贸易水平提供了一个机遇。
3、尽管东盟成员国利益诉求多样,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东盟共同体宣布成立是落实其路线图的既定之举,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东盟成员国的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