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户口能转到女儿女婿家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必备条件是你们必须有住房且还有房产手续,在公安户籍管理上叫做父母投靠子女,你们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室写个申请,将房产证复印一份即固定住所,子女都有工作的,单位上开具一张工资关系,没有工作的须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即固定生活来源,将要投靠人的身份证复印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派出所打一份,附到申请后边交投入(迁入)地派出所,经领导批后并报上一级公安主管部门的领导审批同意即可迁入了。 医疗保险在原户籍地已交了部分的,到了迁入地找当地社保部门申请转办,这项手续相要麻烦一点,但完全可以转的。 地级城市以上办理户口,各地方政府还制定有地方规定,县城一级很好办理的。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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