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也违规,可直接向教育局投诉。
学校强迫学生实习,还说有教育部的文件,那肯定是假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实习不给发毕业证,这个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大可放心地向政府投诉。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法》第四条规定: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
要建立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 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 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 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 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