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早于中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及实施,随着传统办公向信息化模式转变,原来的纸质文书模式也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而为了实现并确保电子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出现了电子印章的概念。
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技术的应用,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电子文件、电子信息)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中国对于电子印章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同公司所提供的电子印章的标准和品质、性能尚存在差异。理想的情况是,这种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件应该像纸质文件一样具有完整性,即不可篡改;不可抵赖性,即通过第三方验证可以完全证明文档的主人;同时,可在同一份文档上多重电子签章并各自保证签章所包括的文档部分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还要保证版面的一致性。这样就会比在Office文档上盖章要更加安全和可信。
电子印章的本质是电子数据,而打印件并不是电子数据,打印件容易通过PS等图片处理技术进行伪造,没法获得识别签署主体身份和表明签署主体认可相关内容的取信效果,因此,打印件不能单独具有与传统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这也与前文提及的电子印章地方性规定相关内容相契合。附含电子印章打印件的电子文件打印件与附含电子印章的有效电子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可依据电子文件的效力认可电子文件打印件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