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吗

如题所述

摘要:有两种情况原配可以起诉第三者:
第一、婚外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或者领取结婚证的,那么婚姻当事人可以以重婚罪的名义起诉;第二、如果夫妻婚外情一方向第三者赠与了大额财物,那么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如果没有财产纠纷也不涉及重婚罪的问题,仅仅是感情纠葛,那么很难从司法层面上去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对于婚外情的一系列行为,我们只能予以道德上的谴责。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婚外情一方向第三者赠与了大额财物,那么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该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如果夫妻因一方婚外情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婚外情的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向第三者主张赔偿。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反公序良俗,亦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该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后才找到证据起诉,但是亦能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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