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对不主动报备人员处理决定通报

如题所述


阜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处理决定的通报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县积极主动应对疫情严峻复杂形势,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狠抓重点人员排查,多渠道宣传防控政策,提高群众自主报备意识,同时依法依规对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3月16日,阜平县通过大数据推送发现,山东滨州居民解某某、肖某某,在3月14日由中高风险所在县区山东滨州惠明县来阜务工,未主动向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阜平县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3月16日对二人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现将处罚决定通告如下:依据阜平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此二人违反了来阜返阜人员抵阜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特别是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阜返阜人员要提前报备的规定,造成迟滞隔离管控。因此,二人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每人共2824元全部由个人承担。
阜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请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阜要主动向所在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阜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阜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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