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是我国的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也不得挪用土地用途。村干部私自将农村公共山地承包给村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行为。
如果合同上没有承包时间和村委盖章,那么该合同无法证明其合法性。乡镇干部声称该合同有效也是无法成立的。
建议村民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如县、市、省)投诉此事,并请求政府部门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违法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23-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农村公共山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组织统一管理、利用的山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被个人或单位私自占用、买卖或者租赁。
因此,村干部私自将农村公共山地承包给村民,未经其他村民同意,是违法行为。该承包合同无效,村干部和乡镇干部的行为也涉嫌违法。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向当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其依法查处,并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果相关部门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有关部门或者法律机构寻求帮助。
同时,您可以尝试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通知、照片、录音等,以便证明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如果您和其他村民团结一致,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23-02-28
如果村干部未经其他村民同意,私自将农村公共山地承包给某个村民,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违法。
在中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存在个人私有土地。农村公共山地属于集体土地的一种,也是不可私自转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必须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经过合法程序才能进行。
因此,如果村干部未经其他村民同意,私自将农村公共山地承包给某个村民,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他村民可以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要求恢复公共山地的集体性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3-03-01
答: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林地承包,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林地承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私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