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临床主治医师可否申报计划生育专业的副高职称?

如题所述

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第七条有下基层医疗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第九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

    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工作,取得资格后从事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资格后从事工作不少于6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资格后从事工作不少于5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资格后从事工作不少于4年。

    (二)副主任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工作,从事主治工作不少于7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工作不少于2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工作不少于5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工作不少于3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主任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第十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外语能力的要求

    (一)主治、副主任、主任要掌握一门外语,并能通过临床医学专业外语职称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长期在基层医疗工作的人员,外语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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