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非常有用的。仲裁裁决生效后,就会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
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劳动仲裁之后对劳动仲裁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一审上诉,如果对一审审理的有异议的,可以上诉二审,直到终审判决。
当然有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追问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麻烦点?
追答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
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兼职
(2)停薪留职
(3)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