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同一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环保公司由于我有其他的事情要做就让老婆和朋友一起管理公司,在这6年中生意一直不错,也不知道为什么老婆重来不告诉我公司的经营情况,开始的一段时间还经常回家,后来就是经常以公司忙为理由见不到人,直到去年的一天我发现他的衣服及个人物品在家里消失了不知道她拿到哪里去了,打她的电话也不接有时接了也是急匆匆的挂断电话。这6年中她重来没有拿回一分钱到家里。因为她的这种做法现在我们的关系已经闹到要离婚的边缘,在没有开公司之前我们的关系一直不错,开公司的资金也是我们婚后赚的钱拿去开的。我想问问各位象这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开的公司我现在可以参与公司管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