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款问题法律咨询

本人买房时首付款不够,由售楼处人员提供了一个借款渠道,借钱给我的是个人A,当时签了
一个借款协议;甲方:A 乙方:我 丙方:房地产公司
协议约定:
1.甲方出借给乙方15万 用于乙支付尚欠丙的购房款
2.乙方保证2016年9月17日前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5万
3.甲乙双方同意从甲支付给乙之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由乙方还本金时一并支付
4.若乙方按时还全部本金,甲方同意免收全额利息。若乙方没有按期还款,则借款利息仍按15%计算,并且乙方按预期时间、金额承担50%上浮利息。

协议签完,售楼处人员给了一个纸条上面写的甲姓名与银行账号,告知到期前转账的方式还全部本金。
整个借款过程中甲方并未出现。

现在还款,如果我通过银行转账把钱转给找个账号,是否需要甲方出具一个什么证明之类的来作为我还款完成的凭证?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在这份借款协议上签字,如果签字了,这个合同对你具有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你没有签字,这个合同不一定对你有约束力,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资金的实际来源来还款。你最好带上你这个协议,和律师面谈。追问

签字了,钱也给我了 我也支付了购房款,现在是还钱,我一直没有甲方的联系方式也没见过,只是售楼处的人参与了整个过程。我现在纠结还款,怎么样才能避免我把钱转给那个账号了,但是后面他仍说我没还钱,要求我还钱

追答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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