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核心提示:对于 企业退休人员 独生子女费的领取,各个省份、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尽相同。例如山东省的计划生育条例规 独生子女父母 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更多内容下面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一般来说,正常经营企业的退休职工,向所在企业提出;依法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 企业的退休职工,向清算组提出;已破产企业、无主管部门困难企业奖励对象及以 灵活就业人员 身份退休的奖励对象,向本人 户籍所在地 社区居委会提出。 一、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二、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三、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上海企业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费?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和公民都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时,新修订的《奖励补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法律客观:

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一)本人申请持证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部省属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退休后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到原退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一次性奖励登记手续。(二)资格确认1.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证明的有效性,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退休人员身份及退休时间、生存状态、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等事项,在澄部省属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人员资格。2.经审核的名单在提出申请登记的所在社区(村)或在澄部属企业张榜公示10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3.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奖励通知书》,并由社区、村或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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