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宅基地和集体宅基地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定义不同,集体用地又称为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因此宅基地是包括在集体用地里的。,2、用途不同,集体用地的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种,分别是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村民住宅;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宅基地的用途就比较狭隘,主要是建造居住类型的房屋。,3、使用权对象不同,集体用地可以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置或者集体产业企业等,使用对象不限。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1、集体土地是一个总称,它指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集体土地包括哪些土地?,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综上所述,村集体用地与宅基地在定义、用途、使用权对象等方面都是有区别的,二者还是不能混淆的。

法律客观: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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