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但法院以本月要突击结案为由不予立案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是全国法院的普遍现象.
我国现有的体制下,对法院是要进行考核的,是要评先争优的,考核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结案率,一般是要求结案率达95%以上,达不到就要扣分.
如果你现在起诉,按法律规定,答辩期有15天,举证期限1个月,那么你的案子基本上今年就无法审理结案,影响今年的结案率,所以法院一般都会告知你暂缓立案,一般暂缓立案的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本着理解的原则,如果不是特别急的话,你还是暂缓为妥;毕竟,你的对立面是被告,而不是法院
当然,如果你的案子非常紧急,或者说不起诉就会超过诉讼时效,我相信法院还是会立案的;动辄投诉反映,不一定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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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1
12月20日以后就可以立案了,法院要在整理今年的案件啊,就好像咱们每年都要在年前大扫除,只不过法院的“大扫除”的年是1月,不是春节。这是正常现象,没事的
第2个回答  2010-11-11
法院有时候就这样,你可以找他们院长反映,或者投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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