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卖废铁了还能销户吗

如题所述

能机动车卖废铁了还可以销户,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一、汽车销户所需的手续如下: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二、汽车销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2、提交销户的资料,如《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
3、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车辆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所有人印章。
2.登记受理岗位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发放《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龄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检测岗确认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出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选择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至解体。
4.回收企业查看通知后,会对车辆进行拆解并拍照。发动机应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应破裂,车架(底盘)应切断。
四、车辆取消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限届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机动车停复业/注销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复印件、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进行注销。
(二)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宣布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失效。
(三)办理车辆注销时,遗失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同时办理补领手续。其他原因导致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无法交回,会被车管所宣布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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