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时期之所以有这样一道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进行平衡住房市场以及供应和需求之间的一些矛盾,另一方面就是让当时的老百姓可以也有机会住到在当时所谓的城市里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那个时期的在房产交易方面上的一个平衡发展或者说不偏向于一级化。
而宋朝在房产销售一方面有一部分类似于现在我们的销售房产,招标,拍卖,挂牌儿。而在宋朝的时候也同样是进行土地的买卖,不过在当时肯定不会像我们现在一样叫做招标和拍卖。而当时的称呼称之为实封投状,意思就是朝廷会公布出他想要卖的土地的位置以及土地的大小。再者就是 他自己心目中的最低价。然后这个时候就需要有意向的买主在纸上写上自己给出的价钱,装进信封中投递给朝廷。
最后朝廷会公开信箱。打开信封的消息,公开的告诉人们个个人所出的价格。而出价最高者可以得到朝廷的这块地皮。这样看来这个方法是十分公正的。因为给你一个最低价,就像我们现在拍卖一样,然后呢,你去一次报自己的价格,最后由公众来见证这个土地,究竟卖给了谁。
而在土地买卖的过程中,限制官员最多买两套的目的就在于要使得土地除了流入官员手中以外,也可以流入到当时的一些百姓手中,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在土地资源的纠正问题上发生矛盾。更好地来平衡因土地引起的民事之间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