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 6 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 12 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 30%以上(含30%),90 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4、购房合同(正本,期房含《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
5、首付款发票
6、《不动产权证书》收押合同(房产抵押加担保机构担保方式需提供)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三、办理地点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办理流程
Step 1:柜台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上述资料
Step 2:银行受理申请并录入系统,进行初审
Step 3: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Step 4:稽核人员审核借款材料
Step 5:收到通知后,办理担保手续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房本交放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房本交担保机构
Step 6:贷款放款
五、办理时限
约 15-20 天
六、温馨提示
1、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
2、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3、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已经很低了,一定要按时偿还贷款,千万不要有逾期还款现象的出现
以上资料来源